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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調降民法約定利率上限

 

新聞引據:聯合報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昨天初審通過民法修正草案,民法約定利率上限,由百分之廿降至百分之十六,超額給付者可請求返還。但立委潘維剛堅持應維持原上限,此案出委員會但還須再協商。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召委呂學樟說,一個月內將安排協商,希望盡快凝聚共識,幫八百萬信用卡持卡人、八十萬卡債族爭取權益。

  金管會主委曾銘宗表示,此次修法可能導致部分信用不佳民眾可能因此借不到錢,轉而至地下錢莊借款,造成地下金融猖獗。他指出,依據估算,近年來銀行資金成本大約百分之十六至十七,調降至百分之十八是「可接受底線」。因憂心調降利率上限恐造成衝擊,曾銘宗昨天特別「坐鎮」立法院表達立場。

  但朝野立委質疑,金管會說法無實證研究,雙方一度舌戰。立委賴士葆、呂學樟、尤美女等多數立委主張調降到百分之十二至百分之十五,「調降到十八%等於沒影響,至少降至十六%才有改革效益」。

  雙方爭論後,立委決議約定利率上限調降至百分之十六。曾銘宗會後受訪時表示,若按此版本通過影響層面非常大,將持續與朝野黨團及立委溝通。

本篇轉載自聯合報     102.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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