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錄實價 官方不要再卸責

 

住展房屋網  3小時前

【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剛結束的本次立院會期,成績大致上差強人意;幾個頗受外界注目的優先審議法案,如奢侈稅修訂及都市更新修法,到最後都不了了之。但令人詫異的是,地政士法第511條修正案,藍綠立委效率倒是很快;16日聯合報相關報導甚至是用『悄悄通過』當標題,而且放在頭版頭。

從修法優先順序,或法令影響程度輕重的角度,火速通過地政士法修正案,其他優先法案卻繼續讓它們躺著,確實引人疑竇。然聯合報『實價登錄變虛價』的標題,某種程度也言過其實;畢竟推動或贊成修法立委的說法,也有其道理可言。

住展房屋網企研室必須提醒大家,現在政府要求地政士(及仲介、代銷),在銷售動作結束、產權移轉或移交完成後限期內上線登錄交易價格,某種程度上是附加多餘的責任,既然如此,給予一定緩衝修正期也是合理的;否則如無限期更正機會,這樣的法律確實是「有偏見的」。

況且,現在就算是沒有給任何緩衝修正期,難道實價登錄資訊就真的都是實價,不是虛價?其實實價登錄新制上路這一年多來,市場上一直都有捏造假房價的傳聞,比如業者做假合約就是其一。從形式上,這也是買賣合約,因此你能說這不是『實價』嗎?但從市場層面看,這確實偏離行情,是某些不肖業者刻意操作出來,以求謀取不當利益的行為;這就叫鑽法令漏洞,叫『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事實是,現在的實價登錄制度的真正癥結,就是出在登錄方式,在於是交易後由『中間人』如地政士、仲介或代銷負責登錄,則這時無論中古屋、新成屋或預售屋,都已算是『落後資訊』。而且不是在交易當下登錄資料,就已給予有心人士造假的時間差;因此就算沒有緩衝期,相關人士必須『戰戰兢兢』,都不能保證一定是真實交易價格。

還有,更諷刺的是,實價登錄的『責任』須由地政士等背負,始作俑者就是行政單位及提案立委們。現在修法給予地政士修正緩衝期,立委們倒是振振有詞,行政單位更是煞有介事地說要補修法漏洞!實在令人感到啼笑皆非。

是故,猶如住展企研室先前就曾提出,實價登錄上路一年多的種種問題,現在又浮現是否給予修正緩衝期的爭議,其實真正釜底抽薪的方式,就是重新修訂地政三法,讓實價登錄動作,在產權交易當下,買賣雙方都在場,第三者(律師或類似身分者)見證下,隨即由相關行政人員負責登錄。換言之,實價登錄的責任,官方責無旁貸,別再推到地政士、代銷或仲介身上了!

 

 

本篇轉載自住展房屋網      103.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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