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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利!廉價食材高價賣 鼎王5大謊言罰380萬

作者: 段楚禎 | 卡優新聞網 – 2014年3月7日 上午6:46

  過去座無虛席、訂位須要提前一週預約的鼎王麻辣鍋,自2月底爆發湯底掺有雞湯塊之後,再爆旗下「塩選」燒肉食材不老實、「閱咖啡」豆子也出包,誠信問題持續延燒鼎王餐飲集團,不僅執行長陳世明遭台中市衛生局約談,鼎王也因為五大謊言遭罰380萬。而台北市衛生局也即刻針對該集團進行稽查行動。

  鼎王麻辣湯底非純天然讓外界譁然,台中市衛生局進一步追查陸續發現包括酸白鍋沒果醋,湯頭製造廠也不在台中烏日,更沒有千萬打造的製鹽廠,五大謊言動搖鼎王麻辣鍋的龍頭地位。

  鼎王全台分店人氣紅不讓,台北市衛生局針對鼎王麻辣鍋廣告宣稱不實及食材安全主動展開調查,自2月26日起持續派員稽查鼎王餐飲集團台北市所有分店,共計稽查2家鼎王麻辣鍋、2家無老鍋、2家囍壺人間茶館。

  根據最新公布的稽查結果,現場作業場所衛生符合規定,另抽樣魚丸、蝦丸高麗菜等10件食材,檢驗農藥殘留、重金屬、防腐劑、殺菌劑等項目,結果7件均符合規定,其他3件檢驗結果簽發後將立即公布。

  台北市衛生局表示,同時查獲鼎王麻辣鍋店網站及菜單刊登「麻辣鍋湯頭採用中藥材細心熬製與多種蔬果提味」、「東北酸菜白肉鍋製造過程中加入天然果醋幫助發酵成為蔬果醋」等涉及廣告宣稱不實,立即移請所轄台中市衛生局依法辦理。

  衛生局進一步指出,廣告宣稱不實已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第1項規定,可處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另消保法第22條規定,企業經營者應確保廣告內容的真實,其對消費者所負之義務不得低於廣告之內容。

  鼎王麻辣鍋以廉價食材高價賣消費者、賺取暴利,廣告誇大不實商譽盡失,衛生單位持續追查不法事證,屹立不搖的餐飲帝國一夕垮台,情節重大還可能遭到停業或歇業處分,想挽回消費者的信心恐怕是難上加難。

 

本篇轉載自 卡優新聞網 103.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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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城帶動投資 房市可望發酵

作者: 楊明峰╱桃園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4年3月7日 上午5:55

中國時報【楊明峰╱桃園報導】

桃園航空城計畫對外招商,成功吸引13家國內外知名產業與政府合作,未來將共同開發航空城。而國泰人壽的高鐵桃園特區地上權投資案已蓄勢待發,今年2月成功取得建照,預計今年5月動工,將興建國內首座大型露天outlet,將加強青埔特區的生活機能,對周邊房市整體是一大利多。

「如果(航空城計畫)沒做成,台灣就掰掰了!」航空城計畫有交通部長葉匡時強烈背書,以及行政院副院長毛治國、政務次長杜紫軍等多位中央級官員力挺,加上桃園縣府近月來連辦多場航空城論壇,中央與地方合力炒熱航空城議題,房產業者預估,政府力推航空城計畫,將能延續桃園房市熱潮。

縣府近來如火如荼對外招商,成功邀集國泰人壽、遠雄、中鋼、杜邦、三菱重工、昇恆昌、中華電信、IKEA等13家公司,簽訂合作意向書。而國泰人壽早已投資200憶,將與華泰飯店、The Outlet! Company(TOC)集團合作,在高鐵桃園車站特區,開設約4.5萬坪營業面積的GLORIA OUTLET,導入國際品牌的outlet商品,可望於明年完工。

透過高鐵拉近1日生活圈,台北民眾未來坐高鐵19分鐘,就能抵達桃園青埔購物商城「血拼」,行李還可直接check in送達機場,從機場返國民眾,也能搭高鐵前來採買,相當便利。

房產業者分析,桃園因航空城、升格直轄市、機場捷運通車等議題,以及五楊高通車等重大建設完工,房市近年來始終維持一定熱度,去年在各都會區房價中,桃園縣增幅達12.5%居冠,加上國際outlet效應發酵,帶動青埔高鐵特區房價漲幅達45%,也對桃園房市有持續加溫效果。

雖然今年房市有包括打房、選舉、景氣、國際局勢和升息等多樣變數,房產業者預估,整體房市將維持平盤,但桃園因航空城議題,加上政府成功招商,未來應能帶進投資,將帶動周邊整體發展,對桃園房市反倒樂觀看漲,部分地區仍有5至10%的上漲空間。

房產業者指出,雙北房價仍居高不下,南下最靠近大台北都會區的桃園縣,相對的低房價,以及交通便利性高的優勢,將吸收大量從台北溢出的購屋民眾,這也是桃園房市熱度近年不墜的原因。

本篇轉載自 中時電子報 103.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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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考放榜 26博士全陣亡

作者: 徐子晴╱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4年3月6日 上午5:55

最基層的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昨天放榜,共錄取415人,錄取率僅有1.26%,卻創下5年來新高。此外,今年有26名博士報名,卻全部「摃龜」。初考舉辦至今,仍「保持」無任何博士考取紀錄。

初考是所有公務人員考試錄取率最低的考試,今年初考僅有4萬3984人報考,和去年報名人數6萬6724人相較,減少2萬多人,更創下民國98年金融海以來的新低。今年有3.2萬人到考,錄取415人,錄取率雖僅有1.26%,卻是民國98年來新高。

初等考試報考並無學歷限制;再加上考科只有4科,且全部僅考選擇題,往年皆吸引不少民眾投入報考,不僅有很多高中職、專科畢業者報考,更有許多學士、碩士、甚至博士生報名搶「鐵飯碗」。

今年也有26名博士生報考,都全軍覆沒,無人錄取;也創下初考考試舉辦16年來,無任何博士生錄取紀錄。

考選部統計,初考錄取人員教育程度以學士最多,占79.04%;其次為碩士,占9.62%。此外,今年初考錄取人員平均年齡為30.64歲,年齡最小為20歲,錄取會計類科;年齡最大為60歲,錄取地政類科。

考選部表示,今年的初考報考人數大減,是近年新低,推測原因為初等考試出任薪資約29K,跟私人企業薪資相去不遠;今年國內景氣開始回升,可能因此影響報考意願。

 

本篇轉載自 中時電子報 103.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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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率調升1碼 每戶每月房貸支出增625元

 

記者蔡怡杼/台北報導ETtoday – 2014年3月6日 下午1:19

中央銀行將在27日召開本季的理監事會議,由於美國QE今年起緩退退場,市場高度央行貨幣政策動向,總裁彭淮南表示,央行貨幣政策必須考量對未來通膨的預期以及總體經濟發展,而目前每戶平均房貸金額為606萬元,當利率調升1碼時,家庭每月平均房貸支出將增加625元。

 

中央銀行總裁彭淮南今日赴立法院財委會進行業務報告,由於理監事會議召開在即,多數立委關注央行利率動向,尤其國內房價高漲,物價也出現明顯漲勢,民眾生活壓力沈重,對此,彭淮南重申,房價所得比5倍才是正常的,且房價高漲的情形集中在特定地區,不過,利率並非影響房價的唯一因素,解決高房價問題必須從制度、需求以及供給三面向著手。

 

由於薪資15年凍漲,加上近來民生物資價格明顯上漲,尤其,雞肉上漲漲幅超過1成、豬肉價漲的效應也將在未來數月顯現,且民眾房貸壓力沈重,若利率調升時,民眾生活壓力雪上加霜,對此,彭淮南說,目前每戶平均房貸金額為606萬元,當利率調升1碼、千分之2.5個百分點時,每戶每月平均房貸支出將增加625元。

 

不過,彭淮南也表示,全球經濟今年雖將受到美國量化寬鬆貨幣政策(QE)退場、大陸結構調整及日本調升消費稅等3大不確定因素影響,不過,QE退場對台灣影響較小,且今年內應該看不到美國聯準會(Fed)升息,央行將持續觀察物價以及總體經濟表現,維持適度寬鬆的貨幣政策,暗示此次理監事會利率有望連11季按兵不動。

 

本篇轉載自 ETtoday 103.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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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轉不動產 可望免奢侈稅

作者: 記者林淑慧╱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4年3月6日 上午5:55

 

工商時報【記者林淑慧╱台北報導】

奢侈稅上路超過2年,立委盧秀燕昨(5)日在立法院提案,要求財政部放寬因法院判決而強制移轉的不動產,移轉前後的持有期間應合併計算,財政部長張盛和承諾檢討,最快一個月之內拍板。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昨天邀請財政部長張盛和,報告財政部及所屬機關的業務概況。依據財政部的書面報告,奢侈稅修正草案將於本會期交付立法院審查,因此奢侈稅的修正及法規鬆綁,備受立委關注。

 

財政部才剛發佈,企業因合併或分割而取得的不動產,站在鼓勵企業併購以提升經營綜效的立場,放寬不動產的持有期間可合併計算。

 

財政部對奢侈稅不合理之處持續調整,盧秀燕表示樂見。但她說,最近接獲不少民眾的陳情案,包括夫妻離婚、或因不動產產權爭議打官司,最後因法院判決移轉取得不動產的民眾,事後卻因出售不動產而產生課稅疑義。

 

盧秀燕說,因法院判決而移轉的不動產,在性質上屬於非自願性移轉,民眾也不是為了要炒作不動產,但依現行稅法規定,不動產的持有期間卻不得合併,在2年內出售不動產,將被課徵稅負頗重的奢侈稅,讓民眾產生困擾,紛紛來向立委陳情。

 

因此,立委盧秀燕、賴士葆等連署提案,要求財政部對上述情況的個案,應比照企業併購或分割,放寬不動產持有期間可合併計算,且限期在一個月內發布解釋令,以達到賦稅的公平正義。

 

財政部長張盛和答詢時表示,各區國稅局若有個案,可以呈報上來研議,民眾出售不動產目的只要不是為了炒作,基於愛心辦稅原則,財政部會多加考量,將儘快在一個月內發佈解釋令,解決民眾問題。

本篇轉載自 中時電子報 103.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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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分區管制 才能正源

作者: 吳敏菁╱特稿 | 中時電子報 – 2014年3月6日 上午5:55

怒吼環保署舉辦土汙管制標準第5條修正草案公聽會,環保團體抗議 …

中國時報【吳敏菁╱特稿】

工業廢水汙染農地,食安亮紅燈,環保署亡羊補牢,提出新的土壤汙染管制標準,農地、水源保護區加嚴了,工業區則大幅放寬,掀起爭議,讓人不解,要保護農地,首要之務,不就在輔導工廠遷出農地,連最基本土地分區管理都無法落實,侈談太多!

有健康的農地才能種出健康農作物,環保署土改會為展現積極作為,一口氣調整農地土壤砷、鎘、鉻、汞、鎳等的管制標準值,並放寬工業用地汙染容許量。這一緊一鬆,彰化被汙染農地在春天萬物繁生季節,持續無語問蒼天的荒蕪,不見作為;難怪農民怨恨的說,只要做到灌排分離,農地沒工廠排放廢水,哪來汙染?基本功夫不做好,卻大玩數字遊戲,難怪又引起了反感。環保團體說,農業要顧,工業也要生存啊!讓工廠理直氣壯要活下去,就是協助、輔導遷廠到特定專區,統一作好汙水處理。

但政策多頭馬車,一邊放手工廠就地合法化,無視國土規畫土地分區管制的精神,土地一旦被汙染,就如被判了死刑一般,投入再多整治經費,都無法彌補損失!只要從中央到地方一條鞭,讓農作歸農地,工廠歸工業區,又何來訂定多套標準,搞得所有人眼花撩亂,吃力不討好。

本篇轉載自 中時電子報 103.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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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產專欄】黃坤鍵:都更真是大惡魔?告訴你都更五大迷思!

Yahoo奇摩房地產編輯部 – 2014年1月17日 上午12:08

 

都更條例八十七年就制定,卻直到現在才開始受到注目。

都市更新條例在民國八十七年就制定,其實到現在已經有十五年的時間了,但是一直到最近幾年才普遍的受到關注,而且負面觀感強烈,像是士林王家文林苑就是其典型案例,但是都市更新真的這麼恐怖嗎?

台灣的都市更新到底出了什麼問題呢?筆者擔任忠孝東路SOGO百貨旁正義大樓的都市更新案顧問多年,對於都市更新的演變與發展可謂點滴在心頭,囿於篇幅,針對都市更新是不是大吃小、強凌弱的問題,就留待往後有機會在詳加評斷,以下僅就提出筆者對於都市更新提出幾個較少被討論的看法:

媒體報喜不報憂 都更汙名化

台灣的都市更新之所以在這幾年時常躍上新聞版面,大多數都是因為比較負面的事件,如士林王家文林苑如此轟轟動動的爭議,在新聞媒體大肆報導都更少數不同意戶的遭遇時,其描述的角度也都往往著墨在都市更新如何如何欺負少數不同意戶,到最後在一般老百姓的想像中,都市更新恐怕變的有如一門惡法般恐怖。

都更等於拆人房子?

其實都市更新條例明訂的「更新」方式有重建、整建及維護措施總共3種方式,並不是一定要把人家房子拆掉重蓋。但是為什麼幾乎所有的都更案都是「重建」?甚至蓋好不到15年的電梯華廈也被納入都更重建的範圍?答案很簡單,就是「利益」二字。

因為只有重建才有利可圖,才能充分利用土地容積,更重要的是,只有重建才有可能不需要由原住戶掏錢出來甚至在重建的期間還有(建商給)房租可以拿,所以除了重建型的都更,否則幾乎沒有建商願意花時間整合、投入資源參與,造成目前的都市更新,除了重建一途以外幾乎沒有別的方式。

都更增加供給 房價為何沒有掉?

關於這點,正反兩方說法不一,有人認為都市更新可以重新充分利用土地容積,每一坪可以蓋更多的房子,自然可以增加房屋的供給量,而供給一多,房價自然就會掉,這是市場自然法則。但是筆者可以提出一個不同的看法供大家參考,政府制訂都市更新相關法規並推動都市更新之發展,當初的目的是考量到台灣老舊建物數量逐年增多。

不是都更造成房價上漲 而是鼓勵都更的政策導致房價上漲

以大台北地區來說,超過30年屋齡的老舊建物佔了三分之一以上,政府為了鼓勵更新,所以釋放出容積的獎勵來提供誘因,而按照99年11月監察院提出的一份糾正案來看,監察院舉了一個新北市的案例,加總各式各樣的容積獎勵之後,最後的容積值竟然是法定容積的3.4倍,導致該案明明是住宅區的土地,最後通過的容積值竟然比當地的商業區還要高。

換句話說,導致了住宅區的土地有商業區的價值強度,進而導致屋主(同時也是地主)在交易出售時,就將隱含的土地溢價計算進去了,另一方面建商在搶地的時候,也會把這種容積溢價計算進去當作向上出價的空間,導致土地價格越來越高,而土地是原料,房屋是原料加工後的產品,原料被炒高了,那成品還會降價嗎?

都更夢導致土地本夢比大增 其他地主跟風推高

而同一地區有某塊土地單價破紀錄之後,其他地主、其他交易難道真的會「佛心來著」不加以比照辦理議價嗎?所以說都市更新本身或許不是推高房價的原因,但是政府推動更新的態度、依賴的工具必須要以更宏觀的角度來思考,才不會立意良善、結果卻出乎意料!

本篇轉載自 Yahoo奇摩房地產編輯部 103.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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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屋族留心!切忌選購游走法令邊緣產品

住展房屋網 – 2013年11月22日 上午9:18

 

【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最近有報導指出,台北市中心區某頂樓加蓋公寓行情看俏,還有新聞直接指明室內高度超過三米六的房市產品,頗受首購族青睞。從表象看,這是大台北都會區房價愈墊愈高,薪水卻原地踏步,因此這種買一坪形同送一坪的『特殊』產品,才會受到購屋者,特別是購買力有限首購族的青睞。

 

但住展企研室必須嚴正提醒購屋人,特別是買屋經驗近乎零的首購族,最好不要購買這類產品。因為實質上,這類產品幾乎等同於法定違建,購買、居住後可能因此受罰或被拆,到最後反而得不償失。

 

首先是一棟北市中心屋齡20多年的三樓公寓,實際坪數不到12坪,成交價卻高達1250萬,折合單價逾百萬一坪。進去房內才知另有蹊蹺,因為三樓上面還有一層坊間俗稱的『頂加』,也就是頂樓加蓋,因此多出七坪空間,報導還用買一送一形容。

 

另一則新聞更聳動,標題直接下「買一層樓有兩層坪效!首購族狂買夾層小宅」;內文同樣直接點明,最近複層式小宅相當夯,因為可另夾出一個十坪大的空間,也幾乎等於買一坪送一坪。

 

頂加看字面就知意義,複層式產品則稍複雜;簡單說,就是房子內部有兩種高度(通常是三米及四米二),較高的那部份空間就可透過二次施工施做夾層、隔出一個足以當起居室的空間,和一般室內統一動輒四、五米高度的產品幾乎類似。

 

然根據住展企研室觀察,近年純挑高宅在北市已少見,主因台北市建管處基於建築安全理由,約於95年後禁發室內高度超過三米六的建照;現在常見的複層式,則取『平均』室內高度三米六(含以下),所以還能取得建照。

 

挑高宅相對來說,並不是安全的建物結構;因為十之八九都會施做夾層,如果施工用料或品質不一,就很容易形成結構弱點,一旦外力如地震來襲時,就更加危險。不過更大問題是,從這是不折不扣的違建;只是由於都『躲』在私人室內,舉證更難,故實際被拆的案例少之又少,官方也只能繼續用嚴審執照的方式因應。

 

同理,頂樓加蓋也是違建。不過許多地方政府基於經費困窘,拆除作業受限,對舊違建傾向採取暫緩處理模式,僅新蓋違建才會即報即拆,這當然給了老舊公寓頂加『生存空間』,近年都會區房價狂飆,頂加因此更是『鹹魚翻身』。

 

同樣地,部分開發商看準某些消費者對法令不嫻熟,又有貪便宜心態,所以有恃無恐續推複層式產品。當然他們也知道二工做夾層有適法性問題,所以銷售通常超低調,幾乎不會提供樣品或實品屋,只用銷售話術來『暗示』,未來交屋後施做夾層的『責任』,因此全落在消費者身上。

 

此外,基於『妾身不明』的理由,挑高夾層屋或頂加,還可能碰到轉手較難、申貸較不易的問題。這些都是購屋者在以為自己撿到便宜的時候,必須注意的眉角;而最好的明哲保身之道,就是不要碰這類產品。

本篇轉載自 住展房屋網 103.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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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借殼上市櫃建商多 消費者需留意後續問題

住展房屋網 – 2014年1月9日 

【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近年房價高漲,不少市區一級地段低總價個案,往往就訴求出租投報率以吸引投資客,不過這部份其實可能產生爭議。今日某則報導揭露北市信義區某案住戶提告建商,原因就是交屋後實際租金投報率,和銷售時的訴求出現落差。 

該案名為「101富裔館」,根據住展雜誌市調資料,於96年初預售推出,位置近南港線市府站,訴求規劃空中花園、泳池等設施,當時開價78萬/坪,本刊當時研判成交價7字頭以下;至於出租投報率,則可能是現場銷售時所強調。該案之後於98年8月成屋重推,開價漲到91萬/坪,成交則要80萬/坪以上。 

該篇報導指出,本案主要爭議是在出租投報率,不過台北地院裁定業者未提出保證,因此駁回住戶告訴。有關業者說法方面,德士通回應該案與他們無關,另一掛名建設上礎建設則表示,被地院認定的頂樓泳池並無問題,將會上訴。 

根據住展雜誌資料,「101富裔館」銷售時確實掛名上礎及國礎建設兩家建商合建,98年8月成屋再推時,還是國礎建設掛名銷售。原來2010年國礎建設入主科技類股德士通,去年中換由德士通併入國礎後上櫃,並轉為營建類股,再另立子公司繼續原本的網通業務;就像知名麗寶機構當初藉名軒牌上市的情況一樣(名軒原為織布業),是近年頗流行的營建商借殼上市櫃模式。 

由以上併購(借殼上市)過程可知,「101富裔館」銷售期間,德士通科技確實與國礎建設無關連;不過這仍不代表富裔館和國礎建設這家公司就完全無關,畢竟上礎建設仍是國礎建設副牌。 

出現這樣的案例,實非單一因素造成;一來富裔館案成屋銷售時,價格比預售漲了一成,這當然會壓縮後期買家的租金報酬率、增加投資壓力及風險,另也和近年台灣租屋市場租金成長停滯不前、出租難度增,及房貸利率走升有關。 

表面上,此案是投資客和建商間,對投資報酬率認知不同產生的糾紛,但仍可提供自用購屋者借鏡;近年這種借殼上市櫃後更名的營建公司不在少數,消費者遇上這種非營建本業掛名投資的個案,還是要特別注意;要是交屋後出問題,就可能發生類似上述這種『求訴卻找錯事主』的窘境。

 

本篇轉載自 住展房屋網 201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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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發佈公司資產移轉 奢侈稅新解釋令

 

買購不動產新聞台 – 2014年2月27日 下午5:42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財政部2014年2月26日發布解釋令,依企業併購法或金融機構合併法規定合併或分割而存續(既存)或新設之公司,出售其自消滅或被分割公司承受並完成移轉登記之不動產,依特種貨物及勞務稅(俗稱奢侈稅)條例第3條第3項規定計算持有期間時,准將消滅或被分割公司原取得該不動產之持有期間合併計算。

 

財政部說明,依企業併購法或金融機構合併法規定合併或分割而存續(既存)或新設之公司,出售其自消滅或被分割公司承受之不動產,依上開規定,持有期間應自不動產完成移轉登記之日起,計算至訂定銷售契約之日止,即應以存續(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不動產並完成移轉登記之日起算持有期間。

 

因考量企業併購法或金融機構合併法立法意旨,係為鼓勵企業透過併購進行組織調整而成為實質同一經濟主體(即具經濟同一性),藉以提升經營效能、改善企業體質及資源配置效率,故存續(既存)或新設公司因合併或分割而取得之不動產,嗣再出售時,與銷售一般買賣取得不動產之情形有所不同,爰對存續(既存)或新設公司出售其自消滅或被分割公司承受並完成移轉登記之不動產,於計算持有期間時,准將消滅或被分割公司持有該不動產之期間合併計算。

 

舉例說明,甲公司依企業併購法規定與乙公司進行合併,甲公司為存續公司,乙公司為消滅公司,合併基準日為2013年2月1日,合併後甲公司於同年3月1日移轉登記取得乙公司之不動產。嗣甲公司基於提升經營效能考量,於同年10月1日處分A及B等2筆自乙公司取得之不動產(乙公司原取得各該不動產之日期分別為2008年2月1日及2012年11月1日),依上開解釋令規定計算,甲公司出售A不動產之持有期間已超過2年,尚無課徵奢侈稅問題;而對B不動產雖併計乙公司之持有期間,仍未滿2年,應依規定課徵奢侈稅。

 

財政部進一步說明,為避免公司利用上開得併計前手持有期間規定,透過合併或分割之法律形式,短期炒作不動產,如經稽徵機關查明其合併或分割實為達成短期買賣不動產之目的,稽徵機關仍應依稅捐稽徵法第12條之1實質課稅之規定,以存續(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不動產並完成移轉登記之日為起算日,計算持有期間。

 

 

本萹轉載自買購不動產新聞台 103.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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